1、招生对象:本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全日制初中学校连续就读3年的符合相关规定的随迁子女应届初中毕业生。
2、招生条件:
(1)考生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者考生父母一方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的灵活就业人员,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16年5月13日须连续3年在街道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且持有《上海市临时居住证》,从首次发证日起至2016年5月13日有效期满2年(2017年起要求满3年)。
(2)考生在本市全日制初中学校连续就读3年的应届初三学生。随迁子女往届初中毕业生不能参加报名。
(3)考生本人持有公安部门颁发的有效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上海市临时居住证》。
3、招生专业及人数
学校共招收数控技术应用、机电技术应用、机电设备安装与维修、模具制造技术、电气运行于控制、汽车运用与维修、汽车制造与检测、计算机应用、计算机平面设计、物联网技术应用、会计、文秘、学前教育(幼儿保育员专门化)、中餐烹饪与膳食营养14个专业80人。除机电设备安装与维修专业限招男生,学前教育限招女生,其他专业均男女兼招。
4、学制及学费:
学 制:三年; 学费标准:2000元/学期 【收费依据:沪价费[2002]34号】
学校可以提供住宿,住宿费另收。
5、我校与上海第二工业大学、上海科学技术职业学院、上海工商职业技术学院、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四所高校合作,在数控技术应用、机电技术应用及汽车运用与维修以及物联网技术四个专业中实行中高职贯通教育模式,随迁子女同样可以报名。
6、享受待遇:
学生在沪就读期间,按照《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实施意见》(沪府发〔2007〕35号)和《上海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对本市中等职业学校农村、海岛家庭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实施免费教育意见》(沪府办发〔2009〕47号)等规定,享受与上海学生同等国家资助等政策。
7、报名时间及方式:
(1)统一报名在学籍所在学校统一办理。网上信息确认时间:2月24日----3月11日。
(2)补报名由学校报区招办审核后,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补报名。
补报名时间:4月11日、5月13日。
8、报名应提供的证明材料:
(1)考生父母的身份证、《上海市居住证》(或符合条件的《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和《就业失业登记证》)、户口簿。
(2)考生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必要时需提供亲子关系证明。
(3)考生在本市初中学校连续就读3年证明(该信息可通过本市“基础教育学生学籍信息系统”验证)。
(4)考生自愿参加本市全日制普通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生报名的申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