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食品卫生安全,确保师生身体健康。日前,菊园新区管委会与我校签定了《食品安全责任书》,《食品安全责任书》明确规定了菊园新区管委会责任、学校食堂责任和奖惩措施。
根据《食品安全责任书》的要求,我校食堂将进一步完善经营管理,继续做好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并从以下十一个方面来落实食品安全责任。
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将食品安全和师生的身体健康以及生命安全置于首位。
2、加强食堂内部管理,积极开展食堂从业人员业务知识和操作规程的培训,定期开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不断提高食堂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质量保证能力。
3、确保食堂经营证照齐全,并上墙公示。确保食堂场所、设施设备清洁卫生。做好防尘防蝇工作。
4、食堂从业人员穿戴工作衣帽上岗,并按照食品卫生安全相关要求规范操作。
5、严格执行食品原料进货验收制度,做好索证索票和台帐记录,坚决不采购国家及本市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及原料,
6、不滥用食品添加剂,不使用有毒、有害、失效变质和非食品原料来加工食品。
7、不使用超保质期、腐败变质、霉变、生虫、混有异物等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
8、对扁豆、青豆、豆角、四季豆、刀豆等豆类食品和青皮红肉鱼等高风险食品严格按照规程进行操作。
9、原料、半成品和成品分开存放,生熟容器和工用具有明显区分标志,无交叉污染;冰箱、水池有相应使用标志;食品烧熟煮透,厨房设备正常运转,储存温度和时间符合要求。
10、餐具清洗水池与初加工水池分开,每次餐具使用后必须消毒,并存放于清洁密闭的保洁柜中。
11、接受全校师生的监督检查。
总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