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日前出台了一系列调整有关民生保障待遇标准的政策,昨天劳动部门就相关政策解读如下:
1、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是否所有在上海的企业包括个体工商户都必须执行?保姆、实习生是否也适用?
本市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所有用人单位及其使用的所有劳动者。保姆如系与家政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由家政公司派出用工性质的,适用此项规定。居民家庭与保姆个别约定的,包括由中介公司介绍的,因其不属劳动关系,而是民事劳务关系,不适用此项规定。企业正式职工如正处于实习期内,也适用此项规定
。
2、领取失业保险金必须同时具备哪些条件?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1)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2)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3)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或者工作关系前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4)按照规定办理失业登记手续和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并有求职要求。
3、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期限如何计算?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的期限,根据其失业前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确定。缴费年限满1年不满2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2个月,以后缴费年限每增加1年,期限增加2个月,以此类推,但一次核定领取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