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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产品装配与调试”项目竞赛办法与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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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竞赛内容与要求

根据劳动部《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规范》无线电装接工四级标准,参考国家职业技能竞赛要求,结合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电子类专业教学实际设定以下比赛内容:电子元器件检测;绘画电路图、器件封装图;电子产品装配;电子产品调试

二、比赛形式与时间

1.比赛在电气实训中心1楼进行,以实际操作的方式进行。

学 生 比赛

比赛工种

模块名称

权重

无线电装接工(四级)

电子元器件检测

10%

绘画电路图、器件封装图

20%

电子产品装配

55%

电子产品调试

15%

注:全部参加各项的选手才能计全能成绩。

2.比赛时间: 2013年12月27日

三、比赛规则

1.体现公平、公开、公正原则,比赛前安排参赛选手熟悉场地和设备。

2.选手实际操作的顺序、工位由抽签确定,不得擅自变更、调整。

3.选手提前5分钟检录进入赛场,并按照指定工位号参加竞赛。迟到15分钟者,取消竞赛资格。竞赛在规定时间结束时,参赛选手应立即停止操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竞赛时间。

4.选手应在竞赛试卷和加工工件规定位置上填写工位号。加工工件上不得有任何暗示选手身份的标记,否则取消成绩。

5.选手在竞赛过程中不得擅自离开赛场,如有特殊情况,需经裁判人员同意,耗用时间一律计算在操作时间内。

6.参赛人员应爱护竞赛场所的仪器设备,操作设备时应按规定的操作程序谨慎操作。操作中若违反安全操作规定导致发生较严重的安全事故,将立即取消竞赛资格,并由参赛选手酌情赔偿。

(1)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得擅自开启电源,不得带电操作,以免造成伤害和事故。

(2)在电子装接过程中,使用电烙铁时,必须对电源线、插头、手柄等部分细心安全检查,发现局部损坏或松动,必须立即进行更换。工作时电烙铁应放在电烙铁架上,并置于工作台的右前方。

(3)在制作或检查电路板时,要避免接触到熔化状态的焊锡及加热溶液,不得在通电的状态下、触及电路板上的发热元器件,以免烫伤及可能触电的危险。

(4)在使用工具(如螺丝刀、剪子)等或机械加工设备时,应避免因操作不当而出现的机械损伤事故,树立牢固的安全保护意识。

(5)比赛结束,必须首先关闭电源,清洁桌面,扫除垃圾所有移动过的仪器、设备都必须恢复原状。

参赛选手应尊重考核工作人员,若有争议,由比赛项目评审组组长终裁。

四、评分办法与参考标准

本项目总分100分,各模块按一定比例配分,评分标准由任务书说明。

五、注意事项

1.参赛选手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符合安全、文明的要求,服从比赛工作人员的安排。

2.选手须自带常用电工工具。在比赛中所需用的仪表、设备、消耗材料均由赛场提供。

3.禁止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者将严肃处理。